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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决定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2013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工作。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邀请比选。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加比选。
1. 比选编号:TC128B8J
2. 项目信息:
2.1项目性质:2013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共涉及10家中央企业,分为11个标的。
2.2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2.3本项目标的划分:
标的段号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企业名称 |
一 | 1 | 东方电气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国联通A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二 | 3 | 中国联通B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国移动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5 | 中国电信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
三 | 6 | 中国石油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7 | 中国石化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8 | 中国海油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
四 | 9 | 中国航空 |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
10 | 东方航空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
11 | 南方航空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2.4被邀请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在国资委2012—2013年审计监督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名单之列;
(2)近两年内(2011年-2012年)未连续承担标的企业集团及其所属上市公司财务决算主审业务;
(3)标的审计范围含有上市公司的,被邀请参选人应具有证券期货资格;
(4)标的审计范围含有香港地区企业的,被邀请参选人业务范围应当覆盖香港地区,在香港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成员所,能够出具香港准则审计报告;
(5)根据标的企业实际情况和委托要求,标的段二至标的段四共9个标的仅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参选;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邀请规则和程序
2.5.1邀请签到。
(1)签到时间:2012年12月11日13:30-14:30
(2)签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签到需提交《保密承诺函》(公告附件一)和《授权书》(公告附件二)原件(壹份)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壹份)。
(4)每家事务所出席现场标的选取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5)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事务所将失去参选资格。
2.5.2标的段一的邀请程序。
(1)开始时间:2012年12月11日14:45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标的选取分轮次进行,具有参选资格的已签到事务所按国资委2012—2013年审计监督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全部投递完成一次标的选取意愿为一个轮次,每个轮次每家事务所仅能选取1个标的,标的选取情况现场即时公布,参选事务所达到3家后,则该标的立即结束选取。
(4)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监督人员宣布选取计时开始2分钟内将有效的《标的选取表》(公告附件三)提交给监督员,2分钟内不提交有效《标的选取表》的,视为放弃本轮选取。建议事务所提前准备多份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标的选取表》。
(5)每轮选取后,国资委和代理机构按照前述规定对事务所参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视为放弃本轮选取。
(6)现场公布某一轮次复核结果后,组织方视现场标的实际选取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新一轮选取。
(7)现场标的参选资格确定后,所有签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参选资格结果签字确认。
(8)所有轮次选取结束后,参选事务所仍不足3家的标的,将由国资委按规定补足符合条件的参选事务所。
2.5.3标的段二到标的段四的邀请程序。
(1)开始时间:2012年12月11日14:3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事务所按被邀请标的现场填写《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
2.5.4被邀请事务所在入围资格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其入围资格与排名确定说明:
(1)入围事务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变更后事务所仍具有入围资格,排名按变更前事务所排名确定。
(2)入围事务所与非入围事务所发生合并的,合并后事务所仍具有入围资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务所排名确定。
(3)入围事务所之间涉及2家或2家以上事务所合并的,合并后事务所仍具有入围资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务所中排名较高者确定,同时取消合并前除排名较高者以外的其他事务所入围排名。
(4)入围事务所分立为2家或2家以上事务所的,分立后事务所中承继分立前事务所资质的仍具有入围资格,排名按分立前事务所排名确定,分立后未承继分立前事务所资质的不再具有入围资格。
2.5.5被邀请事务所2012年4月1日-2012年11月30日发生前述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应当于获取标的基本情况资料时,提交变更、合并、分立前后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5.6国资委将适时在网站上公布事务所参选结果。
3.比选文件的发售:
每个标的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票、刷卡均可)。
4.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下午选取标的结束后开始(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间:2012年 12月 19 日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
6.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 1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公开唱价时间:2012年 12 月 1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8.现场陈述时间:2012年 12 月 20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始。
9.递交、接收比选响应文件、唱价及现场陈述地点:翠宫饭店(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地铁知春里站附近)。
10.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154 62108150、62108151
传 真:010-62108149
电子信箱:cntc8@sina.com
联 系 人: 丁 敏 王丽莉 马宇霏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
附件下载:1、保密承诺函
2、授权书
3、标的选取表